皇冠体育 > 新闻中心

HK]泛海酒店(00292):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租赁协议

发布时间:2024-07-31 20:33:54    次浏览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皇冠体育官方网址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董事會公佈,由於舊租賃協議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因此,於二零二四年七 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泛海酒店管理服務(作為承租人)與泛海國際 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TCL(作為業主)訂立租賃協議,以續訂位於香港灣仔駱克道 33 號萬通保險大廈 29樓之物業,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起,並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 日屆滿,為期一年。 TCL為泛海國際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而泛海國際乃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於本公告日 期,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64.35%。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07條,TCL為泛 海國際之聯繫人,並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a)支付租金 將被視為本集團收購資產及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及(b)支付其他支出構成本公司之 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使用權資產(租賃)的價值(即租金之現值)之適用百分比率高於 0.1%但低 於 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2)(a)條,租賃協議項下所支付的租金僅須遵守申報及 公告規定,但可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由於有關按年度基準計算的其他支出之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5%,且其他支出的最 高年度上限低於 3,000,000港元,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1)(c)條,租賃協議項下所支 付的其他支出構成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並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可獲全面豁免遵 守報告、公告、年度審閱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內容有關舊租賃協議。董事會公佈,由於舊租賃協議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因此,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皇冠体育官方网址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泛海酒店管理服務(作為承租人)與泛海國際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TCL(作為業主)訂立租賃協議,以續訂位於香港灣仔駱克道 33號萬通保險大廈 29樓之物業,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起,並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屆滿,為期一年。

HK]泛海酒店(00292):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续订租赁协议

  根據適用於本集團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號,由於本集團按租賃協議擬進行的付款包括不同組成部分,因此將以不同的會計方法處理。本集團將確認租金為使用權資產的收購,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號,該數額為租金的折現總數,該金額估計約為4,685,000.00港元(有待審計)。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此使用權資產的收購將構成本公司的一次性的關連交易。而其他支出將於產生期間被確認為本集團損益賬中的開支,皇冠体育官方网址而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該等開支的支付將被視為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租賃協議項下之條款(包括租金及其他支出)乃由訂約各方參考(其中包括)(i)區域內類似物業之現行市場租金;及(ii)物業之狀況(包括但不限於物業之位置及物業有關之設施)經公平磋商後釐定。本集團將以內部資源撥付租賃協議下之款項。

  鑒於物業之位置優越(即位於本公司於香港灣仔之港島皇悅酒店對面),租賃物業將讓本集團主要管理團隊整合於同一物業內以達致營運效益,並經考慮區域內類似物業市場租金後,本公司認為訂立租賃協議以續訂物業的租賃對泛海酒店管理服務有益。

  鑒於以上所述,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租賃協議之條款(包括其他支出之年度上限)屬公平合理及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而租賃協議乃於本集團之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潘政先生為泛海國際及本公司之控股股東,且其為潘海先生及潘洋先生之父親。因此,潘政先生、潘海先生及潘洋先生被視為於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並已就批准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除以上所述者外,概無其他董事於租賃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及須就批准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TCL為泛海國際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而泛海國際乃本公司之主要股東,於本公告日期,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64.35%。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07條,TCL為泛海國際之聯繫人,並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a)支付租金將視為本集團收購資產及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及(b)支付其他支出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使用權資產(租賃)的價值(即租金之現值)之適用百分比率高於 0.1%但低於 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2)(a)條,租賃協議項下所支付的租金僅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可獲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由於有關按年度基準計算的其他支出之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5%,且其他支出的最高年度上限低於 3,000,000港元,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1)(c)條,租賃協議項下所支付的其他支出構成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並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可獲全面豁免遵守報告、公告、年度審閱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